一、目录
部门概况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重大问题。
3、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程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审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下达分解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与项目法人和安置地政府签订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
4、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扶持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
5、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
6、负责安排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及物资,并对资金及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7、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和生态移民局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顺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为安顺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8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科、生态移民科、后期扶持科、规划计划科、项目稽查科、财务审计与稽查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安顺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事业编制为22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县级纪检监察员1名,总工程师1名,正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名。目前,在职人员21人,退休2人。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8年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共计9张,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单位,不存在汇总情况。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32万元(基本支出合计278.32万元,项目支出合计55万元);上年结转31.79万元(基本支出合计5.38万元,项目支出合计26.41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84万元,同比减少6.5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去年办公用房专项经费为两年房租,今年租房费用为一年租金,2017年基本支出278.1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283.71万元,同比增加5.61万元,增加原因为单位人员变动所致。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32万元;上年结转31.79万元。基本支出合计283.71万元,项目支出合计81.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支出总计365.11万元(基本支出合计283.71万元,项目支出合计81.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如下:
基本支出-2130301-水利-行政运行214.22万元;
基本支出-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9万元;
基本支出-210110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91万元;
基本支出-2101199-医疗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
基本支出-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4万元;
项目支出-水利建设移民支出-2130334预算支出12.17万元;
项目支出-单位办公用房租赁专项经费-2130302预算支出30.32万元;
项目支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2130302预算支出15万元;
2018年支出共计365.11万元,同比2017年支出372.04万元,减少6.9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为两年租金,2018年办公用房专项经费为一年期租金。
3、2018年度基本支出合计283.7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拨款278.32万元,上年结转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6万元、公用经费33.04万元。项目支出合计81.4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拨款55万元,上年结转26.41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12.17万元、单位办公用房租赁专项经费30.3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15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3.9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12.53万元,主要原因办公用房租金为一年,而去年房租租金预算为两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增加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3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32万元,上年结转31.79万元),与2017年相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2万元。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合计283.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6万元,原因是工资有增加、人员有变动;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合计5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万元,原因是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2017年为两年租金。
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365.1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拨款收入支出333.3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283.7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5.39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项目支出合计81.41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26.4万元),比上年减少12.53万元。(其中: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比上年上年为两年租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增加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5.1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拨款收入支出333.3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万元,项目支出81.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6.93万元,一是,工资增加,人员变动导致;二是,去年我单位办公用房租金为两年费用,今年租金只有本年度;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增加了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28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按照省和市关于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政策规定,以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公用经费按照分类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学习培训安排,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后期扶持政府实施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等涉及的接待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等支出。减少原因为单位用车已经全部收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1万元,此金额为2017年结转结余金额,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系统建设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合计33.0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福利费3.99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3万元,用于购买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费用,为单位水利建设签订各项目合同把关。从水利建设移民支出本年预算拨款项目中列支此笔款项。
3、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根据2018年上报的国有资产报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金额共计:60.6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3.4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7.28万元,机关事务局收回车辆已经做下账处理,等待审批,其余待报废事项已经作出工作安排,准备今年完成待报废处理事项。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不存在绩效管理情况。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81.41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支出12.17万元;单位办公用房租赁专项经费30.3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15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基金支出23.91万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不存在公开。
7、专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