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生态移民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和机关党群工作;承担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全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检查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生态移民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指导开展移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对移民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巡视巡察、审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指导;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3)规划计划科
承担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移民搬迁有关工作规划’下达年度任务和资金计划;承担全市生态移民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全市生态移民工作中有关问题的专题研究;承担扶贫开发和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4)水库移民科
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及上报工作;承担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查;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续收尾和结算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指导、协调、监督和验收工作。
(5)后期扶持科
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承担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下达工作;承担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及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承担后期扶持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和统计工作。
(6)搬迁安置科
指导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实施方案的编制;跟踪管理项目实施情况及监督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执行情况;督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移民、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建设项曰竣工验收。
(7)后续发展科
承担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续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基本公共社会服务配套建设、就业培训和迁出地资源盘活处理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8)财务科
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预(决)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承担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劳动工资发放和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移民资金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资金筹集、征收和监管等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