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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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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关于2021年科室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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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办公室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局办公室将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不断提升工作效率,补齐短板弱项,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现结合办公室职能职责,拟订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机关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实际拟定《安顺市生态移民局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及时收集需要学习的相关内容汇编整理并送审,保障中心组学习质量。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落实,严格执行内部考勤制度,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谋划好2021年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按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及时播放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政府建设、节能减排、工青妇、创建工作等相关内容。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四)加强安全卫生管理。结合创建工作,加强局机关公共区域和局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局办公室内部每周安排人员进行打扫。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重大会议和节假日的排班值班工作。

二、抓好公文流转工作

(五)做好收文处理工作。拟订《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公文运转与办理工作规定》,对收到的各类文件做好登记、批办、转办、督办、存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文件分发处理工作。

(六)做好发文校核工作。整理公文相关格式规范,进一步规范文稿格式。对各科室以市生态移民局拟发的公文,在公文格式、文字、政策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保证公文质量。

三、抓好组织人事工作

(七)做好事务处理工作。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公务员补登记、机构编制等干部人事日常工作。做好公务员统计、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八)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充分用好2020年度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结果,进一步整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

四、抓好思想宣传工作

(九)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谋划好2021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及时报送意识形态相关材料。

(十)做好常规宣传工作。注重日常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将局办公室参与的相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阶段性工作整理形成工作信息,将各业务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整理编排,按市委宣传部要求做好常规宣传工作。

(十一)抓好门户网站管理。对局机关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以及制订出台的重要文件、人事信息等及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的要求,及时调整网站相关栏目并进行内容更新。

五、抓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抓好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对2018-2020年度档案进行整理,对2018年度以前的档案分段做好扫描存档工作。

(十三)抓好重要会务保障工作。做好局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其他涉及全局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对其他科室举办的会议,抓好相关协助工作。

(十四)抓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必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采购,书籍报刊的订购、分发,公务用车的申请等相关工作,确保局机关有效运转。做好机要、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附:局办公室2021年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

局办公室2021年重点工作清单

1.拟定安顺市生态移民局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待市委宣传部下发文件后及时落实)

2.拟定《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公文运转与办理工作规定》,整理公文相关格式规范。3月份之前拟定、整理完毕)

3.4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第1次专题会议,11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第2次专题会议。

4.6月份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5.8月份之前完成2018-2020年度档案整理工作。

安顺市生态移民局政策法规科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政策法规科将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紧扣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政策法规科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市移民工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清单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1.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贵州诚与成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每月定期与法律顾问会商一次,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完成时限:每月开展1次)

2.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完成时限:每季度开展1次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2021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达100%。(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全员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专题法制培训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围绕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律讲座2次,法律知识竞赛1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审核备案制度,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和备案,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规范和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完成时限:每季度开展1次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上级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答复和应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防范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全面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和领导信访接待制,依法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交办件,及时回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认真抓好移民矛盾纠纷隐患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切实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抓好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1.加强与市内外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编报力度,认真总结提炼我市生态移民工作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全方位、多层面、广角度宣传展示我市生态移民工作成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关于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每季度通报一次完成情况。将各县(区)、各科室信息报送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要求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质量不高的予以通报批评。(完成时限:每季度通报1次

3.抓好水库移民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经验总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抓好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督促指导

对上级巡视巡察等反馈的问题,督导各县区、各科室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巡察出的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答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顺市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2021

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计划

一、协调加快水利项目移民前期工作

(一)做好新建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审查审核,切实推动水库工程移民前期工作,满足2021年水库建设的目标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区>;时限:按时完成

(二)做好西秀区大洞口水库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审核上报工作,并根据项目批准情况适时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工作。(责任单位:西秀区;时限:按时完成

二、按计划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一)根据在建项目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支渠)、黄家湾水利枢纽、关岭县坝陵河水库、普定县木桥水库工程建设时间计划,下达2021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投资任务,确保各个时间节点完成移民安置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责任单位:西秀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 时限:4月底前)

(二)普定县木桥水库工程:一是根据项目业主工程建设需要,做好2021年度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二是完成《普定县木桥水库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普定县;时限:按时完成)

(三)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一是10月底以前完成资金清理及移民安置竣工验收阶段移民资金审计工作;二是12月底前全面完成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水源工程区剩余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及灌溉供水工程区建设征地分解、实物补偿及征拆工作和所涉电力、通讯、交通等专业项目复(改)建工作。(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时限:按时完成)

(四)关岭县坝陵河水库工程:一4月底前完成坝陵河水库工程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二是12月底以前完成库区建设征地补偿款兑现及专复建项目的实施。(责任单位:关岭自治县;时限:按时完成

(五)根据项目业主工程建设需要,加快推进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输配水区(支渠)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征用土地,及征地涉及的专业项目复改建等工作。(责任单位:西秀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时限:按时完成

三、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项目和资金清理、规划实施调整、资金审计结算、竣工验收等收尾工作,为移民验收做好准备

(一)按照省移民局的安排,适时开展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干渠)移民安置竣工验收。(责任单位: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时限:按时完成)

(二)西秀区新场河水库工程:一是5月底以前完成资金清理及移民安置档案归档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资金清理及审计工作;二是8月底前完成《新场河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的编制报审工作;三是11月底前完成移民安置竣工阶段区级自验报请市级验收。(责任单位:西秀区;时限:按时完成

(三)平坝区石朱桥水库工程:一是完成1284.5水位线以上水库淹没影响区2户7人搬迁安置及15户旧房拆除;二对照移民补偿投资概算逐项清理,盘清底数,完成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平坝区;时限:按时完成

(四)按照省移民局的安排,配合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移民监评单位继续开展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工作(责任单位:镇宁自治县;时限:按省生态移民局的安排按时完成)

(五)完成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大盘江剩余的土地相关指标补偿兑付和移民搬迁安置扫尾及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按省局要求做好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关岭自治县;时限:按省生态移民局的安排按时完成)

(六)加快推进光照、引子渡水电站项目移民安置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关岭自治县、平坝区;时限:时限:按省生态移民局的安排按时完成)

(七)完成已验收董箐水电站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扫尾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已批复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责任单位: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时限:8月底以前完成)

(八)积极配合开展已建小型水库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时限:按时完成

四、做好移民安全度汛,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一)持续做好移民安全度汛、防灾减灾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时限:按时完成

(二)继续开展汛期前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大盘江2户未搬迁移民的搬迁及旧房拆除和监测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关岭自治县;时限:按时完成

五、规范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移民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加快推进移民信息化建设,规范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时限:按时完成

(二)8月底以前开展移民干部培训。(责任单位:安顺市生态移民局;时限:8月底前

(三)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水库移民科、各县<区>时限:按时完成

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后期扶持科2021年工作计划

一、巩固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进水库移民产业升级发展,全面加快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

继续围绕建设美丽移民村和特色产业移民村认真开展调研,实施好美丽家园(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重点(试点)产业扶持项目,切实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巩固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进一步加快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1.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安顺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实施后期扶持项目。

2.督导各县(区)做好日常项目储备,建立后期扶持项目库,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将项目录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信息系统。

3.督导各县(区)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2019年度、2020年度(2020年3月下达)项目在20216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验收,2020年度项目(2020年9月下达)在2021年9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市级将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督促、考核、通报力度,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挪用项目资金的,我局将进行约谈、责成县区政府问责和作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

4.认真开展后期扶持项目申报审核工作。3月底,完成省级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资)金、2020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计划项目审核工作。8月底,完成省级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11月底,完成省级提前下达2022年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三、及时准确发放600元直补资金

及时准确做好全46821人的600元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600元扶持项目实施。

四、加强和规范人口动态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查工作,做好后扶人口核增、核减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各县(区)于12月15日前将人口核增、核减情况报市局。

五、完成素质提升和购置农机具补贴任务

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素质提升和购置农机具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争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水库移民及子女的就业创业能力。各县(区)于12月15日前将发放名册报市局。

六、全面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信息系统的完善和应用

1.督导各县(区)继续更新完善后扶信息系统中移民户、移民村、社会经济、避险解困、素质提升、农机具补贴以及600元项目、大中小型水库项目、应急项目的进度等信息录入。

2.市级每个季度对信息系统录入情况开展审核,并对各县(区)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七、认真编制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

3月底前完成安顺市县两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及报市政府审批工作。

八、迎接水利部及省级开展的审计稽查、绩效评价、监测评估工作

1.督导各县(区)做好迎接省局开展的“十三五”时期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审计稽查准备工作。

2.7月配合水利部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绩效评价、监测评估。

九、全面做好河长制工作

1.每个月25日前赴平坝区暗流河开展巡河“清四乱”,并做好发现问题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

2.4月份前完成暗流河“一河一策”2021年任务目标分解。

3.配合市级河长每半年赴平坝区暗流河开展一次河长巡河,并做好发现问题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

4.12月份做好迎接2021年度河长制专项目标考核考评工作。

5.12月份做好对平坝区暗流河2021年度“一河一考”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1.2月25日前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工作。                                                            

2.3月1日前完成“十三五”资金项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3.3月10 日前市级完成2020年度年报统计审核工作。

十一、督促县(区)落实整改

2020年度开展的市级对镇宁、关岭自治县2017年度至2019年度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审计稽查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十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5月份左右对各县区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包括统计年报填写、信息系统录入、项目建设管理等。

安顺市生态移民局搬迁安置科2021年工作计划

根据市局领导工作安排,结合省、市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现将2021年度搬迁安置科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真搬实住监管力度,加大对可不拆旧房管理力度,加快对复垦耕地确权登记颁证,加紧妥善处理因搬迁人口自然增长导致人均住房面积过小的问题,夯实易地扶贫搬迁成果

(一)强化搬迁入住监管

真搬实住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最根本性工作,是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基础中的基础,在2020年7月4日确定的全市搬迁入住规模基础上,从2021年3月起,以安置点为单位,各县(区)每月摸底搬迁入住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影响真搬实住的问题,确保在脱贫攻坚巩固期内不出现规模性回迁。

时间安排:2021年全年(每月25日前上报摸底情况至市局搬迁安置科)

(二)规范管理可不拆旧房工作

1.认真审核可不拆旧房印证手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可不拆旧房必须具备详实的印证材料证明,各项目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印证材料审核和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力度,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力量集中逐户开展可不拆旧房印证手续的审核,查缺补漏,同步完善印证手续资料。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

2.规范拆旧复垦档案资料管理。拆旧复垦工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守好发展和保护生态两条底线的具体要求,也是确保真搬实住的重要保障和省级资金统贷统还的还款资金来源。各县(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规范管理拆旧复垦资料,保障其他工作及时开展。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

3.加强对可不拆旧房的管理。当前,我市可不拆旧房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易造成搬迁群众舆论问题和安全问题。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于6月份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抓好可不拆旧房的管理工作,迁出地乡(镇、街道办)政府要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包保干部,妥善处理好可不拆旧房的管护问题,切实将可不拆旧房管好、用好。期间,市、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做好业务指导,夯实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成效。

时间安排:7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对复垦耕地确权登记及颁证工作进度

根据省的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对接,及时对拆旧复垦的耕地进行确权登记并颁证,从3月份起,各县(区)每月对迁出地乡(镇、街道办)复垦耕地确权登及颁证情况进行调度,并按时于每月25前将调度情况上报市局搬迁安置科。

时间安排:全年(每月25日前上报调度情况至市局搬迁安置科)

(四)及时掌握搬迁群众新增人口情况,探索解决人均住房面积减少的方法和对应的措施。

2017年以来,搬迁群众中结婚生子情况不断增多,家庭人口不断增加,存在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减小的情况,尤其是县城集中安置人房问题突出。按照我省目前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行业部门深入调研,探索出行之有效、合法合规的解决办法,切实为搬迁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重大问题,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时间安排:全年

二、加快不动产证颁发进度,盯紧各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完成各项扫尾工作,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前半篇文章成果

(一)加快安置住房不动产证颁发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利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移民局、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0〕13号)《安顺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证颁发情况的通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各县(区)不动产证颁发工作实际,各县(区)务必于2月25日前100%将不动产证颁发到群众手中。

期间,市生态移民局各挂帮组对县(区)不动产证颁发工作开展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安置点进行抽查工作,确保不动产证颁发工作真实开展。

时间安排:2021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二)督导安置点项目手续未完善的县(区)尽快完成整改

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于还未完善安置点项目相关手续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完善。目前,我市西秀区、关岭县存在此类问题,以上县(区)要加强统筹调度,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1.西秀区:轿子山镇、蔡官镇公租房安置点,缺少用地、规划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备案手续。

2.关岭自治县:顶云安置点缺少用地、规划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备案手续;花江安置点缺少用地、规划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备案手续;岗乌安置点缺少住房竣工备案手续;断桥安置点缺少用地、规划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备案手续。

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三)督导审计整改遗留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关于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要尽快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西秀区和关岭县因种种原因还未完成问题整改。西秀区和关岭县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和市局领导安排,加强工作督导,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时间安排:2021年全年

三、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发展责任,配合行业部门加强搬迁安置点各项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黔移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存在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各县(区)积极配合国土部门,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时间安排:2021年2月至6月

(二)紧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省安委办 省消安委消防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省安委办 省消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顺市生态移民局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对我市“十二五”时期37个生态移民安置点、“十三五”时期8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45个扶贫车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目前,省检查发现问题有的县区仍未完成整改,市生态移民局将协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强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春节前检查发现问题共计44个问题(共涉及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7个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点、2个扶贫车间),需对县区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核实。

时间安排:

1.2021年2月26日至4月底,对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节前检查发现的44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2.2021年2月至8月,对省检查发现问题仍未完成整改的安置点加强督促整改工作。

(三)持续排查住房质量隐患及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安置点住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的质量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易地扶贫搬迁成效。

时间安排:2021年全年

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后续发展科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后续发展科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现将科室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升就业质量

(一)摸清搬迁劳动力基础信息和就业底数,通过系统监测、就业周调度等手段及时掌握搬迁劳动力就业情况。会同市人社局加大易地搬迁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全面摸清全市集中安置区扶贫车间、产业基地等产业项目底数,整合发改、农业、招商等部门资源和金融扶持,按照省局要求指导各县区规范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储备项目。

(三)对现有扶贫车间进行排查,对法人管理不善和落实就业差的企业,进行清理。对闲置的扶贫车间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及招商引资积极促进盘活。近期切实做好配合省局做好军用被及军用服装支持安置区建设相关工作。

二、强化产业发展

(一)积极向上争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资金向我市安置区倾斜。

(二)对接财政、审计、发改、扶贫等部门,对“十三五”转下达国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使用不规范的县区进行通报。

(三)对接银保监部门进一步做好“民生保”工作,加大对搬迁群众民生保障、就医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保险产品供给。

(四)指导各县(区)结合“十四五”规划和走访中收集到的群众意愿于3月底前制定县(区)2021年后续发展工作规划和安置区产业发展计划,持续推进产业发展。

三、深化公共服务

(一)会同市住建局力争今年6月底前制定因人口增加住房面积不足问题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当前反映的住房突出问题。

(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佳文明安置点”创建工作,大力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安置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四、抓好社区稳定

(一)全面梳理集中安置区按照规模设立街道、社区、村(居)民小组情况,会同民政、组织等部门督促各安置区编制人员切实到岗到位,保持易地扶贫搬迁管理机构人员队伍稳定。

(二)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常态化排查预警机制,在安置区全面推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五、推进社会融入

(一)以全省创建100个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工作为契机,会同文旅、宣传等部门持续在安置区开展感恩教育、市民教育和法治教育

(二)持续在安置区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方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推进搬迁群众创建幸福和谐新家园。

六、开展“六个一”活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一次“大走访”。开展一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覆盖“大走访”工作。将大走访作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工作机制之一,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对大走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真正落实到位。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联合其他部门或科室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就业产业、社区治理、三块地盘活、群众融入情况及满意度。

(三)进行一次“大调研”。组织有关科室和县区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突出的地方开展一次考察学习“大调研”。

(四)开展一次“大考核”。按照市委《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意见》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会同市目标办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五)开展一次“大比武”。联合市人社局开展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劳动技能大比武活动。

(六)开展一次“大观摩”。按照省局要求参加全省社区管理和扶贫车间现场会,进行一次大观摩。

安顺市生态移民局财务科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财务科将按照局党组安排,紧扣财务科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控,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财务科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按时完成日常工作

除按时完成职工工资发放、职工保险缴纳、日常经费报销和省移民局、市财政局交办的各项资金统计等常规工作外,财务科2021年日常工作重点如下:

1.1月完成2020年市本级行政账户会计决算编报工作。

2.1月-2月完成2020年度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会计年报审核汇总编报和往来账款清理年终总结工作3月到省移民局进行会计报表会审

3.1月完成单位在册职工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变更上报工作。

4.2月完成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5.按照文件通知,完成市本级2021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

6.按照文件通知,完成2020年度市本级行政经费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

7.7月完成2021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工作

8.11月完成单位2022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上报工作。

二、加强移民资金监管

1.3月到县区指导黔中水利枢纽干渠和支渠专项移民资金的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3月-4月,会同水库移民科督查县区2020年省局水库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4月到县区指导黄家湾专项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4.7月-8月拟在全市开展水库移民资金往来账款清理督查工作

5.9月对县区董箐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

6.结合水库移民科的工作任务,做好水库电站移民资金审计工作;结合后期扶持科的工作任务,做好县区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审计稽查工作。

三、加强内部管控

1.规范管理印鉴、支票,规范开具电子票据,按照备用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和管理备用金,规范会计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2.规范水库移民资金拨付程序,把好票据审核关,尽力做到账务处理正确,会计核算无误,管好、用好各项预算经费和移民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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