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过去5年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市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明确责任及人员分工。结合相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明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任务和具体措施。2018年以来每年都按要求抓好具体工作,2022年制定了《安顺市生态移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018年以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按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年终述职内容。及时制定《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修改完善《安顺市生态移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挂网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机构改革前,我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无行政执法权。机构改革后,我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顺市市级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安府办发〔2019〕4号),无我局相应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我局履行的行政职责包括:负责本辖区内中型以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与项目法人和安置地政府签订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负责安排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及物资,并对资金及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同时,按照省、市要求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无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无行政执法权。我局认真按照要求,落实了内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完善和动态调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实现依法、全程、动态监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安顺市生态移民局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未发生因评估不准而影响、中断项目的情况。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安顺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工作中的“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5年来,均聘请专业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涉法事务办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2022年,严格落实党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合规性审核审查制度,抓细抓实文件前置审核,持续抓好《安顺市生态移民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切实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按照市委安排,及时安排部署并认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等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体制机制。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两个移民”和谐稳定。5年来,无进京上访、无5人以上移民到省越级上访、无重大移民群体性事件发生。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抓好来信来访日常接待、受理、调查、答复等事务,对来信来访作好登记,进行台账式管理,同时作好解释、请示、办理。2022年,我局收到信访件问题共5件,已化解4件,1件正在走复核程序。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按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同时,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全面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敬法、守法的意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旁听庭审,提高自身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法宣在线”等学习,组织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与学习率100%,合格率10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开展专题法治讲座。
三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纪法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海报、横幅、公告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利用三八妇女节、全民国家安全日、禁毒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宣讲宪法、民法总则、刑法、反家暴法、劳动合同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法治思想,截至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开展普法教育372场次。
二、今后5年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学习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安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体制机制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法治制度,系统梳理、修订、完善系列制度,逐步构建起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法治制度体系,为更加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更好地推动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采取邀请法律顾问到本单位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至少一次,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应用“学习强国”“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学法用法等措施,持续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加强现有人员的法制培训培养,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
(联系人:严欣;职务:政策法规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33527288)